無論是高資產家庭還是一般家庭,財富傳承的關鍵在於提前規劃,以降低稅負成本,確保資產順利交接給下一代。專家建議,應定期檢視自身資產配置,評估可能的遺產稅負擔,並採取合適的節稅工具,如保險、信託或逐年贈與。此外,也可諮詢專業財務顧問,依照家族需求量身訂做傳承計劃,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實現財富的世代延續。
【科普小教室】
什麼是「實質課稅原則」呢?
依財政部109年函,將實質課稅認定原則分為八種參考特徵:1.高齡投保、2.鉅額投保、3.密集投保、4.短期投保、5.重(帶)病投保、6.躉繳投保、7.舉債投保及8.保額/保險給付(含利息)少於或等於所繳保險費。
| 參考特徵 |
觀察說明 |
| 高齡投保 |
投保人年齡較高,稅務機關可能質疑其投保動機不符合保險的「保障」目的。
目前無明確定義「高齡」年紀,一般稽徵實務會參考國人男女平均壽命年齡,同時考量被繼承人投保當時之健康狀況來判定。
以財政部109年函案例觀察,超過70歲投保即屬高齡。 |
| 鉅額投保 |
投保金額相較一般常情高,或投保金額佔總遺產價值之比例較高,可能會被視為規避遺產而進行的資產移轉。 |
| 密集投保 |
短時間內或臨終前購買多張保單,尤其是死亡前兩年內投保,這種行為容易被認為是為了在身故後將遺產轉為免稅的保險金。 |
| 短期投保 |
被保險人於投保後不久身故,稅務機關會檢視投保時間與身故時間的間隔,判斷是否為預謀性的避稅行為。
以財政部109年函案例觀察,投保後5年內死亡可能會被認定為短期投保。 |
| 重(帶)病投保 |
在已知罹患重大疾病情況下投保,可能被視為不符合正當的保險目的。 |
| 躉繳投保 |
一次性繳納全部保險費,若金額過大,容易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 |
| 舉債投保 |
以貸款方式支付保險費,將負債轉化為未來的免稅資產,可能被認定為規避稅捐。 |
| 保額/保險給付(含利息)少於或等於所繳保險費 |
保險金額小於或等於已繳保費,與保險的精神不符,也容易引發課稅問題。 |
※本文所提相關金額皆為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