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金各項業務收費標準
授信業務
徵信作業手續費 (額度設立費) |
申貸案件依授信額度0.2%(含)以上計收 |
| 授信條件變更NT$3,000 |
| 帳務管理費 |
申貸案件依授信額度0.2%(含)以上計收 |
| 動撥作業依融資金額0.1%計收,每筆最低NT$200 |
| 出口前外銷貸款、出口後O/A動撥手續費 |
依融資金額0.1%計收,最低NT$600 |
| 代償手續費 |
最低NT$10,000 |
國內信用狀業務
| 開發信用狀 |
按年率0.1%計收,每一個月為一期,最低收費NT$300 (未滿一期,仍以一期計收) |
| 修改信用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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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金額、天期以開發信用狀費率計收,最低NT$300
修改一般條款每筆NT$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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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期信用狀承兌費 |
年率1%計算,以三個月為一期,最低收費NT$300
(未滿一期,仍以一期計收) |
保證業務
| 新臺幣保證 |
一、開立保證:依保證金額及保證期間按年率1%(含)以上計收,最低NT$1,000
二、修改保證:每件NT$500,修改係增加保證金額或保證期限時,比照開立保證標準收費 |
| 外幣保證 |
(一)開發外幣保證:
以三個月為一期,不足三個月以一期計,按保證金額之 0.25%以上計收,每件最低為 NT$1,000 |
(二)修改外幣保證:
(1)修改一般條款:每件NT$500,但修改係增加保證金額時比照開發外幣保證標準收費
(2)展延到期日:三個月一期,比照開發外幣保證標準收費,最低 NT$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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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報費:比照進口開發/修改信用狀電報費計價標準計收 |
備註:按年率計收者,新臺幣、港幣、英鎊、新加坡幣、南非幣及泰國幣交易,以1年365天為計費基礎,其他外幣以1年360天為計費基礎,逢閏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