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責任銀行原則

PRB: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

責任銀行原則包含「一致性」(Alignment)、「衝擊與目標設定」(Impact&Target Setting)、「與客戶合作」(Clients&Customers)、「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治理與文化」(Governance&Culture)、「公開揭露及當責」(Transparency&Accountability)等六大原則框架,透過遵循「責任銀行原則」,可將銀行核心本業結合SDGs與巴黎氣候協定等目標,關注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之永續發展,發展更負責任的金融商品服務與相關作業流程,也讓責任投資與放貸發揮正面積極的影響力,帶給環境與社會更多的正向循環。<br>國泰世華銀行李偉正總經理表示:「責任銀行原則與本行企業經營理念及永續方面努力方向一致,將持續結合銀行核心職能逐步推動PRB,發揮金融業的影響力,達成企業與社會及環境的共榮發展」。

關於責任銀行原則
原則 1
一致性Alignment
銀行應確保業務策略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巴黎氣候協定》以及國家和地區相關框架所述的個人需求和社會目標保持一致,並為之做出貢獻。
原則 2
衝擊與目標設定Impact and Target Setting
銀行應不斷提升正面影響,同時減少因業務活動、產品和服務對人類和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並管理相關風險。為此,銀行應針對影響最大的環境、社會和經濟領域設定目標,並且公開揭露目標。
原則 3
與客戶合作Clients and Customers
銀行應本著負責任的原則與客戶合作,鼓勵永續實踐,促進經濟活動發展,為當代和後代創造共同繁榮。
原則 4
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
銀行應主動、定期且負責任地與利害關係人進行接觸、協商、互動、合作和/或建立夥伴關係,從而實現社會目標。
原則 5
治理與文化Governance and Culture
銀行應透過有效的公司治理和負責任的銀行文化來履行其對原則的承諾。
原則 6
公開揭露及當責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
銀行應定期評估原則的履行情況,公開揭露正面和負面影響以及對社會目標的貢獻,並對相關影響負責。

為發揮金融業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影響力,國泰世華銀行於2018年12月對外聲明自願遵循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成為台灣首家遵循責任銀行原則之銀行。

國泰世華銀行李偉正總經理表示:「感謝國泰世華全體同仁的努力,讓本行遵循責任銀行原則的腳步往前邁了一大步,未來將持續推動責任銀行原則,發揮金融業的影響力,達成企業與社會及環境的共榮發展」。

本報告為國泰世華銀行聲明遵循「責任銀行原則」六項原則,依其中原則六,定期對外揭露責任銀行原則執行進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