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一) 活動期間:110年4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
(二) 活動對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之中華民國國籍自然人。
(三) 活動辦法:活動期間內完成以下任務可獲得抽獎機會,最多享65次抽獎機會。獎項包含:
Dyson智慧空氣清淨機(中獎名額1名)、Dyson吹風機(中獎名額1名)、Apple AirPods Pro(中獎名額2名)、電子禮券9,000元(中獎名額3名)。
抽獎機會獲得方式:
【新朋友報到】首次登入網銀App並成功輸入限定邀請碼(備註1),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設定新手運】首次使用網銀App設定快速登入(備註2),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轉帳翻倍抽】首次使用網銀App完成轉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並將總抽獎機會乘以5倍計算(備註3)。
【登入10天加碼抽】不限新舊戶,成功登入網銀App次數達10天(備註4),可獲得10次抽獎機會。
*備註1:
■成功輸入限定邀請碼之定義為:於活動期間內登入網銀App並成功輸入本行行員、國泰人壽員工或「A9000」(0為數字零)邀請碼者
■為保障客戶權益與活動公平性,每人僅能輸入一組邀請碼,以登入網銀App後首次成功輸入之邀請碼為準,成功輸入邀請碼之後,不得要求更改,請務必於輸入邀請碼前確認邀請碼之正確性。
*備註2:
■快速登入 (生物辨識登入或手勢登入;登入網銀App>更多>設定>登入方式設定)
*備註3:
■轉帳(轉帳交易包含臺幣約定轉帳、臺幣非約定轉帳及本人本行臺幣帳戶互轉)
■抽獎機會翻倍情境舉例:首登並輸入限定邀請碼+首次設定快登+登入10次+首次轉帳=(1+1+10+1)*5=65次抽獎機會
*備註4:
■登入網銀App次數需為10個不同日期,每日採計登入次數上限為一次
■若活動期間內登入次數未達10次,則無法獲得抽獎機會。
【注意事項】
(四) 禮券將以電子序號形式回饋至中獎人之網銀App「專屬優惠」區中,請務必先行下載國泰世華網銀App以利領取。發送時未下載本行網銀App之中獎人,視同放棄領獎,不得要求補發、更換獎項或折換現金。本活動獎項恕無法退貨或換貨,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更換獎項或其他折換方式,逾期或遺失恕不補發。實際回饋時間、發送方式皆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
(五) 禮券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所發行,相關規定如下:
本券提供自選功能,供持有者選擇指定品牌兌換券,可選擇之指定品牌為:家樂福3,000元即享券、屈臣氏3,000元即享券、遠東SOGO百貨3,000元即享券、大潤發3,000元即享券、台北101 3,000元即享券、漢神百貨3,000元即享券、統一時代百貨台北店3,000元即享券、統一時代百貨高雄店夢時代3,000元即享券,選擇後便無法更改。
本券為企業獎項專用,請於指定日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六) 中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次月月底前公布,請至本行官網本行官網查詢,本行不另行通知。
(七) 中獎人需於名單公告後兩週內填妥領獎申請書,並於中獎人簽章處親簽或蓋章後,將電子檔案寄至digi@cathaybk.com.tw進行作業。本行將於收迄領獎申請書後,將活動實體獎項寄送至中獎人之指定地址(僅限臺、澎、金、馬地區),海外地區恕無法配送;獎項若無人領取、地址不正確遭退件時,不再重複寄送或遞補得獎名額。
(八) 本活動獎項規格以實物為準、若無註明則均以新臺幣計算,中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其他產品、更換獎項或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等值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獎項內容變更,本行有權變更獎項,改由等值商品取代。
(九) 本行與本活動提供之商品與服務之廠商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如中獎人與本活動參加廠商就提供之商品及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參加廠商自行負責,概與本行無涉。
(十) 本行〈扣繳義務人〉給付中獎人〈納稅義務人〉之全年給付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本行將依稅法相關規定申報年度個人所得。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其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如有其他未盡事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 參與人於參加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規範;參與人資格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本行保有取消回饋資格之權利。
(十二) 本活動之有效登入及交易紀錄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與本行認定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涉及不正當得利及非法行為者,本行除公告排除參與活動及兌領資格,並得依法追訴。若有任何因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而使參與人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人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三) 個資告知事項:參與人瞭解及同意本行為行銷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本行係基於遵守我國法令規定、提供本網路查詢服務或參與人可能需要本行金融商品或服務資訊等特定目的,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處理或利用參與人於本網路登載及後續基於上開特定目的與本行往來之個人資料。除事先取得參與人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本行處理或利用上開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
(十四) 本行保留活動辦法變更或終止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