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記得於開戶當天攜帶下列文件及開戶印鑑:
個人 |
本國人 |
【身分證正本】+【第二證照正本】 |
本國人(未成年)
不得開立支票存款 |
【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身分證正本】+【第二證照正本】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第二證照正本】
*需由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
|
外國人 |
【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華僑身分證明書正本】+【第二證照正本】 |
非個人 |
法人 |
公司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正本】+【第二證照正本】+【負責人身分證正本】 |
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 |
【主管機關核准之立案證明正本及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正本】+【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正本】+【第二證照正本】+【負責人身分證正本】 |
非法人 |
團體/商號 |
【主管機關登記或核准成立備查文件正本】+【第二證照正本】+【負責人身分證正本】 |
第二證照:
個人 |
駕照、健保卡、名片、學生證、護照等擇一 |
非個人 |
依組織設立規範需「章程」者,「章程」為必要第二證照;其餘組織請攜帶董事會議記錄、財務報表等擇一 |
註:
1.為配合實施「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下稱CRS),本行自民國108年1月1日起,開立帳戶時,須同步簽署「CRS自我證明表」,以確認您的稅務居民身分。
2.為因應洗錢防制法及國內、外法令規範,開戶時必須更了解您及開立帳戶之用途,相關文件審查及作業流程所需時間較長,恐無法於當日完成開戶,提醒您預留相當前置期間以完成開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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