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受託
由於公司債債權人數目眾多,為保障公司債債權人權利,委託公司債受託人代表公司債債權人對公司債發行公司行使查核、監督之權。
公司債發行公司於公司債發行前洽銀行信託部擔任擬發行公司債之受託人,由受託人與發行公司簽訂受託契約,委由受託人於公司債發行後代表公司債債權人監督發行公司還本付息義務之履行,與發行公司之財務狀況;於發行公司無法按期還本付息時,代表公司債債權人向發行公司或該公司債保證機構追償,以確保公司債債權人之權益。
本行信託部係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公司債受託人之機構,具多年公司債受託經驗,擔任過國內知名企業如富邦金控、長榮航空、正崴精密等公司之公司債受託人;並擔任過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美洲開發銀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等機構來台發行新台幣債券之受託人。
欲了解詳細服務內容,歡迎來電洽詢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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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機:7677、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