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上半年度國民經濟信心調查 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告
2023/07/07
中獎確認單將於112/7/7日前以電子郵件統一寄出,請中獎人填寫後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12/7/18日前以掛號郵寄回函(以郵戳為憑)至106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96號16樓「國泰金控經濟研究處『國民經濟信心』抽獎活動小組收」,並自行保留掛號號碼備查。中獎人若為未成年者,請附上戶口名簿(有身分證者檢附身分證)影本及任一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
國泰世華銀行客戶 Apple iPad 10.9吋 (第10代) 64G WiFi 中獎名單:
中獎人EMAIL |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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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411***@***mail.com | 柯○如 | T122***632 |
hsiengh***@***oo.com | 張○鴻 | A130***002 |
long.hwan***@***.hinet.net | 陳○珍 | A220***973 |
chungcs***@***il.com | 鍾○尚 | T121***130 |
asc7***@***oo.com.tw | 陳○安 | N125***486 |
xzsawq2***@***il.com | 黃○ | H224***297 |
tsaokuo***@***il.com | 曹○懷 | Q120***041 |
leaderjeff***@***il.com | 鄧○才 | S124***754 |
lung7112***@***il.com | 許○隆 | N120***320 |
中獎人注意事項
- 中獎人(未成年者包含其法定代理人,以下同)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已詳閱及同意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定,並明確瞭解主(/協)辦單位因辦理本活動之ㄧ切需要(例如:中獎通知)、履行法定義務、契約義務、其他法令許可目的,及訴訟、非訟、仲裁或其他紛爭解決事件之處理(下稱特定目的),得將中獎人提供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獎品寄送地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如為公司戶)、戶口名簿影本(如為未成年人且無身分證)、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影本(如為未成年人)及其他本活動需要或依法可得蒐集之個人資料,於前開本活動個人資料特定目的存續期間、相關法令規定及為保障中獎人之相關權益所必須(包括但不限於預備未來供本活動中獎人查詢等)之期間內(以孰後屆至者為準),供主(/協)辦單位、本活動之委外廠商及依法有權機關(構)與金融監理機關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於前揭利用對象之國內、外所在地,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蒐集、處理及利用(註:主(/協)辦單位未經參加者同意,不會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
- 中獎人於本活動期間(/本活動所得稅扣繳憑單開立年度)內就其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向主(/協)辦單位(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主(/協)辦單位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2)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依法須先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惟於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時,主(/協)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中獎人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4)於前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請求刪除、停止處理與利用中獎人資料,惟主(/協)辦單位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中獎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中獎人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或請求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與利用其個人資料者,將喪失本活動之參加或中獎資格。
- 本活動之中獎人資格係依協辦單位資料庫電子郵件登錄之對應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認定,如協辦單位資料庫電子郵件未登錄中獎人之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將依中獎人自行填寫之資料為準;中獎人若未能提供對應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即中獎人之身分證正反面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影本)予主辦單位者,將不予核發獎項,主(/協)辦單位無涉電子郵件帳號使用者與中獎人相異時所產生之一切爭端。
- 本活動獎項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或在臺灣地區有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且中獎人全年度自主辦單位累計取得之贈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以上時,主辦單位應以前述中獎人為扣繳義務人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時,中獎人需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中獎人若非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或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論中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若需繳交機會中獎稅金,主辦單位將有專人通知繳納。
- 寄回本確認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即代表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開立扣繳憑單,並將扣繳憑單寄送至本確認單所載之通訊地址。若中獎人不同意,則視為放棄領獎資格,無須寄回此確認書。中獎人參與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其個人之義務,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請於收到獎項後立即開封檢查,若發現有瑕疵或損壞,請中獎人自行依該獎項之保固條款聯絡原廠處理,主(/協)辦單位不負責相關保固事宜。如因使用本獎項或其保固期限而引起之爭議、糾紛、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民、刑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由獎項製造人或代理商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涉。
- 中獎人若為公司戶,請附上該公司之營利事業登記證。
中獎人若為未成年者,請附上戶口名簿(有身分證者檢附身分證)影本及任一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以利後續獎項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