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款服務約定書」修訂公告
2023/07/20
親愛的客戶 您好:
感謝 貴公司長久以來對本行的支持!
配合主管機關規範,本行將修訂「企業收款服務約定書」(下稱約定書)相關約定事項如下:
修訂項目 | 修訂前 | 修訂後 |
---|---|---|
第一條、名詞定義 |
無 |
(新增) |
第二條、代收服務申請 |
(一)~(三)略 |
(一)~(三)略 |
第三條、代收款項之收受 |
(三)(1)~(5)略 |
(三)(1)~(5)略 |
第九條、虛擬帳號遭通報警示 |
依乙方主管機關函文規定,為防杜詐騙集團利用虛擬帳號進行犯罪,受理通報警示之虛擬帳號,乙方應暫停該受通報虛擬帳號全部之交易功能,將該虛擬帳號對應於代收專戶之金額予以即時圈存,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若該虛擬帳號無相對應之轉出帳號可供退匯者,僅圈存該受通報虛擬帳號之金額。乙方並應即通知甲方對甲方客戶進行相關管控措施。 |
依乙方主管機關函文規定,為防杜詐騙集團利用虛擬帳號進行犯罪,受理通報警示之虛擬帳號,乙方應暫停該受通報虛擬帳號全部之交易功能,將該虛擬帳號對應於代收專戶之金額予以即時圈存,匯入款項逕以退匯方式退回匯款行;若該虛擬帳號無相對應之轉出帳號可供退匯者,僅圈存該受通報虛擬帳號之金額。乙方並應即通知甲方對甲方客戶進行相關管控措施。 |
第十一條、約定書有效期限及終止第二項 |
無 |
(7)甲方經營業務項目為乙方拒絕受理虛擬帳號業務之項目時,甲方同意「乙方拒絕受理虛擬帳號業務之項目」悉依乙方規定辦理。 |
契據編碼 |
A0104501-TW-03/23 |
A0104501-TW-07/23 |
上述修訂內容將自民國 112 年 8 月 3 日起生效適用。若 貴公司不同意修訂內容,請於上述生效日前親洽往來之營業單位終止約定書及相關服務;未於上述生效日前終止,或生效日後仍繼續使用企業收款服務者,視為同意上述修訂內容。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謹啟